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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这是偷吧?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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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举起手臂,不让凌昭抓到。

“小昭昭,你开窍了啊,竟然偷偷买这东西。”

看着凌昭臊红脸,她把东西还给她,语重心长道:“你这就对了。霍奕修那人严肃古板,事业脑,你肯多花心思,对你们的婚姻是有好处的。”

“别说什么离婚。霍奕修那种男人很难嫁的,你也就占了早认识他,早结婚的先天优势。放到现在,富二代星二代都配不上他。”

“只要你这边一离婚,马上就有官太太给他保媒拉红线,你信不信?”

“倒是你,离开霍奕修,你能还能再找到跟他一样阶层的男人吗?享受过了被人仰望的生活,去过灰头土脸的日子,你能习惯吗?”

由奢入简难。

“而且,哑巴嫁普通人都被人挑剔,你一个二婚的哑巴,别怪我说话难听,我只是说实话……”

凌昭压着唇线,手指攥得微微颤抖。

虞央不了解她跟霍家的恩怨纠葛,不知道她曾经也过过苦日子,更过过非人的日子。

她不怪她。

【离婚后就一定要再嫁吗?你不也不结婚,不婚主义?】

虞央看她生气了,停下对她的唠叨,叹一口气:“我跟你不一样。我是普通人,打工狗,工资连奖金,最高时候也就一个月两万块。不吃不喝攒钱一年,也就买个厕所。”

“我家没背景,有弟弟,家里的钱花不到我身上。像我这种条件的,找男人也找不到更好的,打工狗配打工狗,将来结婚生孩子,天天为生计愁眉苦脸,一眼看过去全是苦海,我受不了。”

“可如果有条件优越的男人带我飞升,我为什么不嫁?”

虞央说,不婚是个界限模糊的限定词,对条件差的,跟自己同等级条件的,那就绝对限定,如果是优质男,家世背景都出挑的,就可以放宽。

凌昭心里沉甸甸的,原来爽朗如虞央,是看开后的乐观。

可如果她知道,她这样的哑巴在高门大户里,吃的苦头也不少,甚至会丢命呢?

广场的另一头,一个扎低马尾穿灰色卫衣的女人张望,找什么人。

虞央侧身,把毛尾巴塞回凌昭的口袋里:“试着把这东西用在霍奕修的身上,以后的日子会好的。”

她站起来,对着女人招手:“表姐,这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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