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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 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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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首。

洪严叙述完毕,按照律法,有伤人命者,自当移往大理寺等待宣判刑罚。

洪严一怒之下杀了杜秋娘,等秋鹏醒来发现血泊之中的妻子和自己的佩剑,便也以为是自己醉酒中和妻子争吵,失手杀了人。秋鹏的慌张引来了邓氏。无知的邓氏提出来替儿子认罪,一大早就来开封府自首。

周望舒道:“照你所说,死者杜秋娘和你有情,他可曾送过你什么信物?”

洪严思索了一会儿,回道:“杜氏曾送过我一根长簪作为定情信物。”

周望舒问:“此物现在在何处。”

洪严道:“昔日饮酒未带足银钱,抵押给店家了。大人若想找这物件,去那酒楼寻,应当还在。”

周望舒默然。

洪严被压着离开审讯室,周望舒才叹了口气,杜秋娘的名声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。

邬回摇了摇头道:“真没想到,杜秋娘还真的如邓氏所说的那样偷人。”他对邓氏印象差的可以,邓氏所言,他一概当放屁处理,没料想这次还真的说了实话。

周望舒没说话,她为女子自然知道女子的苦处。男人娶了妻子不合心意,还可以纳妾寻芳,女子嫁了人面兽心的丈夫,却只能一忍再忍了。

许是邓氏和秋鹏母子太过面目可憎,周望舒只觉得同情杜秋娘。

作为掌上明珠娇养长大,却嫁到了这样的人家,居然要亲手浆洗饮食,往日富贵荣华都如黄粱一梦。内有恶婆母,外有于荣之流环伺。遇到了洪严,好不容易萌发出少女的芳心,长簪送情郎,谁知道她这意中人视她为玩物,闲暇时间偷情罢了,从未想过二人会有将来。最后更是一时意气,将自己置于死地。

现在杜秋娘惨死,秋鹏当时不省人事,洪严之话死无对证。谁也不知道当时的情景,洪严到底为何杀人,是真如他所说,还是有其他原由。

周望舒想了想,道:“传青香再审。”

衙役应是,不多时就将这侍女带到。

周望舒淡淡道:“好大的胆子,居然敢欺瞒本官。”

青香眼里闪过一丝慌乱,脸色却不改。她道:“大人所言何意,奴婢不知晓。”

周望舒道:“洪严已经投案自首,她们二人确有私情。杜秋娘蛇蝎心肠,怂恿他杀害自己的丈夫。他一时不忿,将人杀死。”

青香听到了洪严的名字脸色就僵硬起来。听完了这三言两语的事情始末,她苦笑道:“原来是他。奴婢只发誓小姐和于荣并无苟且之事,这洪严的事情大人却并未问过我。到底是不光彩的事,奴婢一个下人,也没有妄议主人的道理。”

她语气冷了冷:“只不过这洪严,我往日便说他绝非善类,招蜂引蝶的浪荡男人,也只有我们家小姐这样不知人事又陡然落魄的姑娘家才会看上他,掏心掏肺的对他好。洪严居然还有脸面说我们家小姐蛇蝎心肠,不说他给自己好友戴绿帽子,就他糟蹋过的妇人后来处境如何艰难,他心里何曾愧疚过呢?奴婢虽然是大门不出,但也听说过,这因他而死的女子,我们家小姐不是第一人,他如果不伏法,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人!”

事情已经明了,真凶洪严无疑。此案一波三折,手法并无甚特别之处,只不过案情实在奇诡。

洪严杀人,死罪难免。邓氏伪证,秋鹏嫖妓暗娼,活罪难逃。

只可惜无论如何,人死不能复生,如花美眷,终归流水而去了。

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。

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。①

不管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秋鹏,还是赠长簪定情的洪严,杜秋娘所遇皆非良人。

①《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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